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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疆大学第五届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4-08

为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对大学物理和物理实验课程的学习兴趣和学习潜能,在竞赛中提升学生的团队协作意识和综合素质,不断深化物理实验教学改革,着力提高创新性人才的培养质量,同时也为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选拔优秀队员,我校将举办第五届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是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榜单的赛事之一,也是我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今年我校将采取校赛(2025年4月举办)——自治区级省赛(拟于2025年6月举办)——国家级复决赛(拟于2025年9 月-12月举办)三级竞赛形式。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参赛对象及要求

1.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参赛选手可跨学院自由组队,每支参赛队伍需有1名指导教师,命题类和自选类项目学生不得多于5人,讲课比赛项目学生不得多于3人,队伍成员不得全部是2022级学生,且每名同学只能参加一项,每位老师最多指导三项。

3.所有竞赛类别已获得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二等奖(含)以上的作品及学生不再参加本竞赛。未获上述奖项作品再次报名时,需说明改进和提升内容,勾选“再次参赛”选项,注明上次参赛年份和获奖等级,并提交原参赛文档(删除参赛队伍相关信息)。

4.学校根据校赛成绩择优推荐作品参加省赛和国赛,未参加校赛作品将不予推荐。

三、竞赛内容及作品要求

新疆大学第五届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涵盖以下三个类别:

1.命题类创新作品

参赛学生从赛事组委会公布的题目里任选一题,按要求提交作品。题目要求参见《附件1: 2025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创新)命题类题目》。

2.自选课题类创新作品

参赛学生从赛事组委会公布的自选类项目中任选一题,按要求提交作品。题目要求参见《附件2.1: 2025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创新)自选类题目》、《附件2.2:2025年第十一届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创新)自选课题类作品评审标准》。

3.大学生物理实验讲课比赛

参赛学生根据赛事组委会公布的讲课比赛形式及要求,自选讲课内容,按要求提交讲课视频。竞赛形式及要求参见《附件3:2025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创新)大学生物理实验讲课竞赛细则及评审标准》。

4.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对于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将交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报名及参赛流程

1.参赛报名及作品提交:2025年4月11日-4月14日采用摩课云系统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参赛材料。(细节内容另行通知)

2.作品评审:2025年4月17日-4月21日,组委会遴选评审专家对各个项目进行网络评选,专家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评阅项目资料和实验视频资料,对每件作品进行评分。组委会将在4月底公示比赛结果。

3.奖项设置:学生奖项——每类比赛中分别根据参赛队伍人数设置一等奖(10%)、二等奖(20%)及三等奖(30%)。

五、申诉与仲裁

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受理申诉。受理申诉的重点是违反竞赛章程的行为,包括作品抄袭、评判不公正等。对于要求复评以提高获奖等级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申诉须以书面并实名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申诉,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班级学号(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有指导教师的亲笔签名;竞赛专家委员会对提出申诉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竞赛专家委员会在申诉期结束后一周内向申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六、竞赛结果公布

竞赛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公示并发布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雪芳  联系电话:15276429899  E-mail:1504109960@qq.com

联系人:陆树伟  联系电话:13579208766  E-mail:85624370@qq.com

参赛学生需加入校赛物理实验竞赛交流QQ 群:852076069

附件

1:2025 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创新)命题类题目

2.1:2025 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创新)自选类题目

2.2:2025 年第十一届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创新)自选课题类作品评审标准

3:2025 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创新)大学生物理实验讲课竞赛细则及评审标准

4:2025 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创新)科普视频的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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